全民公众讯 1月25日,涉嫌用朋友微信偷偷通过二维码给自己付款的李某,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案情回放:2018年11月24日,阿福来到陆川县公安局米场派出所报警称,其微信里的钱被朋友李某转走了,请调查处理。
经查,阿福与李某系好友,平时一起吃饭、喝茶、称兄道弟,关系不错。所以,阿福输手机密码及微信密码时,也不刻意回避。11月24日中午,李某到阿福家中看电视,途中李某看见阿福将手机放在桌面充电便起身去了卫生间。李某知道手机微信有钱,就打起了坏主意,偷偷拿起手机快速输入密码,打开其微信,将其微信账号内的3000余元通过扫描二维码付款到自己微信账户上。当时,阿福并未察觉异常。
到了下午,阿福查看微信钱包时,发现微信的钱不翼而飞。于是赶紧联系李某,此时李某不再接阿福的电话,发信息也不回复,阿福只好报了警。
接到报警后,民警根据阿福阐述的情况和转账记录,很快查明了事实。李某主观上有偷钱的故意,而且网上偷偷转账成功,构成了盗窃罪。案发后,犯罪嫌疑人李某一直不知失踪。1月25日,该所民警在工作时获知,李某已潜回家中。民警立即赶往李某家,将在家里熟睡的李某抓获。
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通过二维码付款给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黄耀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