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法院新闻讯(胥维)10月27日-28日,昌吉州两级法院2016年第三季度东片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例会在奇台县人民法院召开。昌吉州所辖东片区的阜康市法院、吉木萨尔县法院、木垒县法院3县市的法院领导及民商行政审判业务部门的法官,昌吉州中级法院民一庭、民二庭、民三庭、行政庭、研究室的庭室长及部分法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昌吉州中级法院副院长赵鸿武、调研员马卫东主持。奇台县法院院长李强对与会的法官们表示热情欢迎,并在会上做了重要发言。
会上中院民一庭、民二庭、民三庭、行政庭分别对2016年1-9月全州法院民商行政审判案件的发改情况进行了点评,并对四季度工作提出要求。接着阜康市法院、吉木萨尔县法院、奇台县法院、木垒县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的院领导,汇报了各自法院民商行政审判的管理与质效情况,结合中院各庭室负责人的点评,分析了各自民商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了提高办案质量的措施与办法,并对中院指导县市法院民商事、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建议。
会议中对审判实践时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交流、答疑解惑。阜康市法院、吉木萨尔县法院、奇台县法院、木垒县法院四个基层法院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40余个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。研讨会旨在探索、寻找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,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。
昌吉州中级法院副院长赵鸿武在会议中对研讨会给予高度评价,并对近期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、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,明确了工作重点,强调指出,各基层法院要对发回重审、改判的案件要逐案自查和分析。在规则运用、法律解读、审判理念等方面尽力做到和谐统一,最大限度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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